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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(衡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)

 

HENGYANG THIRD PEOPLE'S HOSPITAL (HENGYANG PUBLIC HEALTH CLINICAL CENTER)

关于“五一”和“端午”期间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创建时间:2022-04-29

      2022年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两节将至,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,根据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和院党委工作安排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,严格执行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“十严禁”,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,严防节日腐败。

二、严格履行防控职责。加强预检分诊、入口管理、发热门诊等重点区域防控管理,严格落实“一扫二看三查四验”等防控要求。自觉遵守定期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规定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每日督查制度,切实提高督查整改时效。

三、严格离衡人员管理。非必要,不离衡,对确需离衡人员,严格执行审批程序,并填写离衡承诺书。

四、严格规范医疗行为。自觉遵守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,坚决制止不合理检查、不合理用药、不合理收费行为,规范收费等窗口服务行为,提升服务质量。

五、严格安全防范管理。严格落实行政总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带班领导按工作日工作时间在岗在位,其他时间保持通讯畅通。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水电气、特种设备、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巡查,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。

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在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检查,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从重从严处理,请全院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上述纪律要求,确保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。

附件1

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“十严禁”

 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,严防“吃喝风”隐形变异、反弹回潮,现公布如下“十严禁”纪律规定:

一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;

二、严禁以请示、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;

三、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、虚列接待事项、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;

四、严禁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;

五、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;

六、严禁虚列办公费、会议费、差旅费、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;

七、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、企业、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;

八、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;

九、严禁指使、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违规吃喝活动;

十、严禁在机关食堂、“一桌餐”场所、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。

凡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,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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